教育部关于批准天津职业大学等33个单位为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教师函[20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依托相关高等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和单位申报、专家集中评审和现场考察的基础上,决定批准天津职业大学等33个单位为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神州数码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等2个单位为全国职业教育师资专业技能培训示范单位。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地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基地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要积极发挥基地在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和职教科研方面的作用。要结合本地区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加强省级职业教育师资基地建设,满足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的要求。
各基地和示范单位要成立由主管领导担任组长的基地(示范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职业院校的联系,密切与行业、企业和其他职教师资基地的协作,加强培养培训项目建设,不断提高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的质量,努力打造突出自身特色和优势的品牌项目,为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
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教育部职业教育中心研究所 |
2 | 天津职业大学 |
3 |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4 |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
5 | 太原理工大学 |
6 |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7 |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
8 | 东北农业大学 |
9 |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10 | 上海商学院 |
11 |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12 |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
13 |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
14 | 南昌工程学院 |
15 | 山东省轻工工程学校 |
16 | 中原工学院 |
17 | 郑州轻工业学院 |
18 |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
19 |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
20 | 湛江师范学院 |
21 | 广西师范大学 |
22 | 重庆大学 |
23 |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
24 | 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 |
25 |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26 |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
27 |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
28 | 西藏大学农牧学院 |
29 |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30 | 兰州城市学院 |
31 |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
32 | 新疆大学 |
33 |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