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技能人才认定工作,提高学生素质技能教育水平,增强就业竞争能力,广西师范大学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站(下称“鉴定站”)定于2021年7月在育才校区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广西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
二、认定职业(工种)及等级
开展茶艺师、汽车维修工、铣工、车工共4个职业(工种)的中级认定及茶艺师高级认定。
三、申报条件
以各职业(工种)相对应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准。报考人员可在微信搜索“职培云”,进入公众号后,在职业标准处输入需报考的职业(工种)名称,即可查询到相应职业技能标准。如有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评价中心工作人员。
四、认定方式
认定采取理论笔试及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各项成绩均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五、认定程序
(一)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申报材料送达鉴定站(如集体报名可由本班学委统一送达)。
(二)鉴定站接收报考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及材料审查合格的人员组织考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三)对理论知识、技能操作考核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按程序办理对应职业(工种)的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在广西区网、国网均可查询。
六、报名材料要求
考生需提交材料: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登记表》一份;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3.学生证(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4.提供两寸白底免冠电子版证件照一张(用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集体报名可由各班学委统一提交)。
报考人员可联系鉴定站工作人员领取报考所需填写的表格,咨询填写格式、佐证材料模板等,务必按要求准备报考材料。
七、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提交资料截止时间:2021年3月31日下午5:00之前,逾期不受理。
(二)培训、认定时间:暂定7月上旬考核。考前培训跨时一个月(课程安排在周末和周一至周五晚上,受疫情影响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认定考试1天,具体时间安排根据各职业(工种)报名情况确定。
八、培训及认定费用
考生自愿参加考前培训,参加培训的考生需缴纳原料费、培训费,不参加培训的考生只缴纳认定费。具体费用如下:
职业(工种) | 等级 | 原料费、培训费(元) | 认定费(元) | 合计(元) |
茶艺师 | 高级 | 1270 | 362 | 1632 |
中级 | 1270 | 307 | 1577 | |
汽车维修工 | 中级 | 1270 | 307 | 1577 |
铣工 | 中级 | 1270 | 327 | 1597 |
车工 | 中级 | 1270 | 327 | 1597 |
以上费用不含考生制作自选品种的原料费,自选品种原料需自购。认定费、培训费统一扫二维码转账(二维码由广西师范大学财务处提供,广西师范大学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站公布),转款时备注姓名及考试工种、等级。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73—2536050
地址:广西师范大学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站(职业技术师范学院104办公室)
联系人:文老师18290019808
报名邮箱:28671125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