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第二期
中职名校长领航工程培养对象
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广西师范大学,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期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校长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广西第二期中职名校长领航工程。现就名校长领航工程培养对象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在3年时间内,通过实施名校长领航工程,有计划、有组织地选拔、培养和造就一批有坚定政治立场和高尚品德修养、有先进办学思想和清晰办学思路、有牢固专业基础和职业积淀、有现代管理理念和国际视野、有创新精神和领袖气质、有卓越办学实践智慧和人格魅力的新时代教育家型中职名校长后备力量。
二、遴选范围
全区中职学校在职在岗正职校长(年龄50岁以下,1968年7月1日后出生)。
三、遴选条件
(一)师德条件。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
律法规,具有坚定的教育理想和教育家情怀,模范履行校长职责,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
(二)学历职称条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教育管理与科研条件。具有强烈的自我发展需求和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具备一定的职业教育理论基础和较为扎实的现代教育管理理念,富于改革与创新,积极开展现代学校教育管理与教育研究,在广西中职学校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办学治校方面成绩突出、特别有培养潜力的,学历、职称、年龄等方面的条件要求可适当放宽。
四、遴选人数
择优遴选30名名校长工程培养对象。
五、遴选程序
培养对象遴选遵循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择优培养的原则,通过个人自主申报、基层择优推荐、差额选拔与公示、区级专家评议、领导小组审定、总体审核与综合平衡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初审。各市教育局和区直中职学校要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中职学校校长根据自身发展意愿提出申请,组织初审。将初审后的名单连同申报材料一式2份(纸质)按顺序分类整理、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于2018年6月28日前寄送至广西师范大学,(邮寄地址:桂林市育才路15号 广西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师范学院职师楼207室;邮政编码:541004),同时将电子版发送邮件至zspeixunbu@163.com。
(二)笔试与现场答辩。我厅成立遴选评议专家组,对各推荐人选进行严格遴选,按1: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集中到广西师范大学参加笔试与现场答辩(面试人员与时间由广西师范大学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另行通知)。
(三)公布培养对象名单。专家组对学员进行综合评分后提出名校长工程培养对象的建议名单,报我厅审核确定并公布培养对象名单。
六、组织管理
(一)培养单位。我厅负责规划设计与统筹组织名校长工程实施。确立广西师范大学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作为名校长工程的技术支撑单位,设立广西中等职业学校名校长领航工程管理办公室,挂靠在广西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具体负责工程的各项日常工作。
(二)培养经费。我厅安排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培养对象集中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培训业务费、导师指导费、基地研修实践活动费以及参访交流、学术论坛、成果出版和经验总结推广等费用。
七、工作要求
(一)各市教育局要积极组织动员中职学校正职校长积极参与选拔。符合条件的国家、自治区示范校、国家重点中职学校的正职校长(不含第一期中职名校长领航工程培养对象)必须报名参加遴选。
(二)各市教育局和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广西师范大学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做好培养对象的选拔推荐、过程管理、阶段考核、综合评价等工作,为培养对象发挥引领、示范与辐射作用创造条件。
(三)培养对象所在中职学校要创造条件,妥善解决工学矛盾,积极支持培养对象开展办学改革、教育研究、学用结合等活动。
(四)培养对象要以充足的时间、充沛的精力、充分的才智投入培养研修,确保顺利圆满完成培养任务。
(五)名校长工程管理办公室要建立培养对象个人成长档案,要对培养对象的师德师风、学习研修表现、研究成果、示范辐射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要采用个人自评、导师评价、培养机构考评、教育行政部门评价等相结合的方式对培养对象进行考核。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培养对象资格。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及广西师范大学联系,我厅教师工作处联系人:黄明宇,电话:0771-5815207;广西中等职业学校名校长领航工程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黄植功,联系电话:13978330512,0773-5837962(办)。
本通知电子版可在广西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培训动态栏目下载(http://www.zsxy.gxnu.edu.cn/)。
附件: 广西第二期中等职业学名校长领航工程培养对象推
荐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8年6月13日
附件
第二期广西中等职业学名校长
领航工程培养对象推荐表
推荐人选姓名
所 在 学 校
手 机 号 码
电 子 邮 箱
学校主管部门
填 报 时 间
广西自治区教育厅
二〇一八年六月
一、基本情况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照片 | ||||||
民 族 | | 身体状况 | | 政治面貌 | | |||||||
最后学历、毕业学校、学制及毕业时间 | | |||||||||||
行政职务及任职年限 | | 专业技术 职务及任 职年限 | | 任教学科 | | |||||||
是否特级教师 | | 任教年限 | | 在校生 人数 | | |||||||
设区市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受表彰情况 | 荣誉称号或表彰名称 | 时间 | 授予或表彰部门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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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培训经历
1.主要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 | 在何地何学校(单位)工作及任何职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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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近五年主要培训经历
起止时间 | 在何地何学校(单位)参加何培训 | 毕业或结业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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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近五年来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研究情况
1.完成的论文与著作
论文、著作 名称 | 发表、出版 时间 | 期刊名及期号 或出版社名称 | 本人 排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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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加的研究课题、教改项目
项目编号 | 课题或项目名称 | 项目起讫时间 | 类别 (重点、一般、规划等) | 批准机构 | 本人排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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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栏填写:若课题或项目已完成请说明取得成果;若未完成请说明计划完成时间;其他必要说明
四、近三年工作总结
要求1500字左右,详略得当,重点突出工作成绩。 |
五、《我的办学理念与实践》自述
要求1500字左右,可加页或另附。 |
学校推荐 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市教育局、 区直学校主管单位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自治区教育厅 审核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原文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