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
桂教师范〔2015〕45号
关于组织开展广西中等职业学校名师
工作坊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广西师范大学,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近年来,我区大力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多种途径培养了100名中职名师工程学员和一批中职特级教师。为持续培养和更好地发挥中职名师工程学员、特级教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经研究,决定实施广西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坊建设项目。现就工作坊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拟建坊坊主的范围:我区中职名师培养工程学员和目前在职在岗的中职特级教师。
(二)坊主申报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师德风范,在全区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深厚的学科知识功底,掌握学科教学制高点,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在专业教学实践中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
二、遴选程序
个人自愿申请,学校和市教育局推荐,我厅组织专家审核确定。
三、建设名额
2015年,全区建设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坊30个左右,对每个工作坊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四、工作坊职责
每个工作坊吸纳一定数量的学员,以师带徒形式,培养青年骨干教师;工作坊成员到薄弱中职学校进行指导、讲学;工作坊送教到县,或开展结对帮扶;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和有关课题研究等。
五、材料报送
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广西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坊申请书》(附件1)。
(二)拟建坊的坊主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三)体现个人教育教学理念、教育成果、学术水平的有关材料。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各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中职名师和特级教师积极申报,并做好相关的服务和支持工作。
(二)请拟建坊的坊主将申报材料按顺序分类整理、装订成册,一式2份。区直中等职业学校申请人材料由学校审核后直接上报,市县中职学校申请人材料由市教育局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由上报单位加盖与原件一致公章。
(三)请各市教育局、区直中职学校于2015年10月30日前将材料连同《广西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坊推荐汇总表》(附件2)寄送至广西师范大学。同时将《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邮件至zspeixunbu@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师范教育处联系人:徐文强,联系电话:0771-5815208;广西师范大学联系人:陈治萍,联系电话:0773-5843458,13977391028;报名电话:13978330512(黄植功),0773-5837962,5834868(传真);电子信箱:zspeixunbu@163.com。邮寄地址: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培训部(邮政编码:541004),电子邮箱:zspeixunbu@163.com。
附件:1.广西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坊申请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5年9月29日